辽宁,作为东北地区的龙头,虽近年发展略显疲态,但其深厚的工业根基和两座副省级城市沈阳与大连的加持,仍使其在行政级别上颇具分量。以下是辽宁主要行政机构的概览:
一、省级领导机构:共4个
包括省委、省人大常委会、省政府和省政协,均为正省级规格。值得一提的是,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由省委书记兼任,故实际上只有书记、省长和省政协主席三位正省级干部。
二、副省级机构:共3个
包括省纪委、省监察委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。其中,省纪委与省监察委合署办公,省高院和省检察院分别负责审判和监察职能,均隶属于省人大。
三、副省级城市机构:共8个
涵盖沈阳和大连两市,其四套班子均为副省级规格。两市各有四位副省级干部,分别为市委书记、市长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市政协主席。
四、中管单位:共2家
鞍山市的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市的大连理工大学,前者为副部级央企,后者为中管高校。
五、其他重要机构:
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位于沈阳,庭长为最高法副院长兼任,为副部级干部,但法庭本身为正厅级机构。
此外,部分重要岗位的副省部级机构副职由中组部管理,如省高院、省检察院副职,沈阳和大连两市副职,以及大连理工大学的部分副职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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